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嘉恒升村镇行”)因“违规向本行股东发放贷款;违规开展存款业务;员工行为管理缺失;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140万元罚款。
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朱国兵、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余大约,均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朱国兵(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三、余大约(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违规向本行股东发放贷款;违规开展存款业务;员工行为管理缺失;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40万元 二、对朱国兵警告 三、对余大约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原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6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