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洞头富民村镇行”)因“以存款送实物礼品方式违规吸收存款;信贷风险管理不审慎;贷款五级分类不审慎”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95万元罚款。
时任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门支行行长朱建群,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温金罚决字〔2024〕14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温金罚决字〔2024〕1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朱建群(时任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门支行行长)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以存款送实物礼品方式违规吸收存款;信贷风险管理不审慎;贷款五级分类不审慎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5万元 二、对朱建群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7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