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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检察专业化趋势凸显 破金融案件处理难题

来源:时代周报 2018-06-05 08: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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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融检察专业化趋势凸显 破解金融案件处理三大难题)

在今年多地的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防范金融风险”成为关键热词。

根据时代周报记者不完全整理发现, 2018年地方两会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超过25个省市在报告中重点提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在过去两院的工作报告中并不常见。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为热词,一定程度上在于金融领域犯罪的多发。随着互联网 金融的迅速发展,不少金融骗局也披上互联网 金融创新的外衣进行伪装。根据今年最高检在全国两会上的工作报告,去年全国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达14.4万人,是前五年的2.2倍。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8.2万人。

“取证难、认定难、特大规模集资案件中的释法说理难,这是检察机关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中的‘三难’。”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厅级检察员聂建华曾在接受 媒 体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犯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建立起专业化的检察官团队。

倒逼公诉团队专业化

在珠江西岸的制造业重镇佛山南海,早在2017年3月就已经成立全省首个金融检察室。检察室由三名检察官和四名检察助理组成,主要负责办理以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为主的经济类犯罪案件,并实行“打、防、治”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据南海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室负责人岳汹涛介绍,2017年,南海区检察院共受理提请逮捕金融犯罪案件35宗75人、移送审查起诉35宗55人,决定起诉27宗38人,涉及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等多个罪名。

“过去几年由于互联网 金融的迅速发展,借助互联网的金融犯罪活动也呈现出上升趋势。” 据岳汹涛介绍,金融犯罪案件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行业的各种金融业务,并呈现出向金融新产品、新业务蔓延的趋势,在信托理财产品发行、保理融资、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及p 2 p互联网 金融等领域均出现新类型案件。

岳汹涛指出:“经济类犯罪案件对于整体案件数量来说占比不大,但疑难案件较多,涉及的法律条文也比较复杂。因此设立专门的金融检察室,不仅能够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也能够统一执法理念。”

据了解,2017年南海区检察院共处理案件约5000宗,其中约有400宗为经济类案件。如果按照设立金融检察室之前施行的平均分派方式,检察院中15位检察官每人约负责27个案件。而在建立金融检察室之后,这些案件都由金融检察室的3名检察官负责。“虽然案件数量不少,但对于专业性要求很高的经济类案件而言,集中处理反而更加好。”

据岳汹涛介绍, 2016年他们就曾经处理过一单以艺术品投资为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014年开始分别开设多家文化艺术品公司,采取以介绍投资艺术品理财为名,许诺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存款,至2015年底该交易平台关闭,受害投资者所存资金均无法取出,涉及金额过亿元。

“案情不仅涉及金融产品,还涉及艺术品投资,对于涉案标的的价格计算以及对于其犯罪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文都需要检察官仔细斟酌才能确定。”岳汹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最后确定公诉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多位检察官反复研究之后最终确认。

事实上,随着新型案件不断增多、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明显加大的新形势,检察机关更加需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岳汹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近年来,如何把握金融犯罪和金融创新的边界问题,逐渐成为司法机关打击互联网 金融犯罪中的难点之一,尤其在法律的适用上面临新难题。

“互联网 金融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的部分法律法规的适时性提出挑战,但这也会推动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原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永年认为,要通过建立金融检察和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建立金融违法犯罪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挖掘犯罪规律、制度风险和管理漏洞,以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和金融法治建设。

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

不仅在佛山南海,随着近年来金融活动的不断活跃,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区域特点,通过建立起专门处理经济类案件的办案机构,完善经济类案件的专业化办案机制。例如2012年10月,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正式成立金融犯罪检察处,成为北京市唯一具有独立建制的金融犯罪检察处室。

“北京市检察院注重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采取联席会议、发补侦函等多种手段,引导侦查机关补全起诉所需要的证据,切实提高侦查质量。”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在一次采访当中表示。

“现在的金融案件大多通过互联网实现跨区域犯罪,因此证据大多数也是电子证据的形式。”岳汹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如果难以建立有效沟通机制,使公安和检察院能够更加紧密合作,案件的侦查和证据的搜集将会面临重重困难。

以“老鼠仓”案件为例,一名曾经参与一起“老鼠仓”案件调查的资深金融业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由于“老鼠仓”案件多是高学历、高智商的金融业精英犯罪,他们的反侦查意识非常强。在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利用出差时段在外地远程委托下单,意图逃避监管和法律的制裁。

“最后通过该名基金经理的出行相关资料以及其证券账户委托流水证据,通过对比出行记录和交易的IP地址,检察院最终才得以对该名基金经理提出公诉。”该名金融界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指出,在金融犯罪日益猖獗的今日,必须建立起持之有效的办案机制,才能够遏止内幕交易等极大削弱资本市场公平性的犯罪活动。

而在聂建华看来,金融犯罪本质上都是违背市场诚信的行为,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是预防金融犯罪、减少金融犯罪的治本之策。

完善预警体系

“金融风险的防控,关键在于预防。”岳汹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发生的一些金融类犯罪案件,往往因错过最佳风险处置时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预防犯罪不仅需要居民提高防范意识,更在于建立完善的预警体系。”

但岳汹涛同时指出,在金融类案件中除了部分“无知型”的受害者以外,更多的是“贪利型”的受害者:“他们明知道自己是在玩一个旁氏骗局,却天真地认为自己不会是血本无归的最后一棒。”

在岳汹涛看来,建立起对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或许是把他们挡在骗局之外的一个解决方法:对具有混业经营、综合经营特征的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活动,可以通过综合监管制度,利用大数据进行全方位监管,避免无人监管或多头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主任张野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也强调,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借助互联有传言播,必然会在互联网留下诸多痕迹,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非法活动进行全面监测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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