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 今日焦点 - 正文

去通道高压继续:14万亿委贷8万亿信托贷款何去何从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集合资管计划和基金专户投向信托贷款的已经停止备案。监管机构此次窗口指导意见中表述:对于“一对多”产品,若尚未备案产品穿透至底层资产是信贷、委贷资产的集合计划,不再出具备案函。对于“一对一”产品,向上穿透至底层资产,投资信贷、委贷资产的委托资金不得是募集资金。

“去通道”强监管持续推进。

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个消息源确认,证券监管机构近日进行窗口指导,要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投向委托贷款资产或信贷资产。定向投向委托贷款的资产或信贷资产需要向上穿透符合银监会的委贷新规。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已存续的业务自然到期,新增业务需满足上述要求。另外,集合类和基金一对多投向信托贷款的停止备案。

近年来,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作为通道在资产管理领域被广泛应用,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资产管理资金投向于非标资产。

1月5日,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进行了限制,对资金使用方向提出了要求,对银行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的风险隔离划定明确规则。

这也宣告了资管产品通过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作为通道投向非标的模式终结。1月11日,有银行高管表示,通过银行表外理财等投向非标,是近年来商业银行常见的业务模式。2017年以来,在强监管下,资金从表外通道回流表内,增加表内负债,推动表内贷款增加,将是2018年的趋势。

集合资管+委托贷款通道终结

继1月5日委托贷款新规后,通过资管计划投向委托贷款的非标通道业务亦告终结。

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近日,证券监管机构向非银机构发布窗口指导意见。具体内容为:不得新增参与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贷款类业务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参与上述贷款类业务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然到期结束,不得展期。

另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贷款类业务的,管理人应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向上应穿透识别委托人的资金来源,确保资金来源为委托人自有资金,不存在委托人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向下做好借款人的尽职调查、信用风险防范等工作,其他监管机构有相关要求的,也应从其规定。

该意见要求,已参与上述贷款类业务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发生兑付风险的,管理人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报告。管理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做好风险处置工作,不得刚性兑付。

对委托贷款的规范,始于2018年1月5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限制了委托贷款作为通道。其中,严禁商业银行代借款人垫付资金归还委托贷款,或者用信贷、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承接委托贷款。

“《办法》出台后,委托人在商业银行的授信会严加审查,利用‘银证合作’‘银基合作’来新增授信的模式会受到抑制;房地产业通过委托贷款获取资金的日子也将不可持续,这便于保障楼市调控政策的效果。”1月11日,格上理财研究中心研究员杨晓晴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所谓“集合类资管计划+委托贷款”模式,有资管人士表示,该模式通常做法是,设立券商资管计划后,由管理人代表资管计划作为委托人,委托银行设立一笔委托贷款,投向非标债权项目。

快速膨胀的8万亿信托贷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集合资管计划和基金专户投向信托贷款的已经停止备案。监管机构此次窗口指导意见中表述:对于“一对多”产品,若尚未备案产品穿透至底层资产是信贷、委贷资产的集合计划,不再出具备案函。对于“一对一”产品,向上穿透至底层资产,投资信贷、委贷资产的委托资金不得是募集资金。

所谓基金专户理财,源于证监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分为“一对一”专户,“一对多”专户两种,二者在募集人数、投资起点、赎回上不同。

除委托贷款,监管部门对信托通道亦是强监管趋势。

此前,2017年11月2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严格限制信托公司仅作为通道。随之,包括中信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承诺2018年信托通道业务只降不增。

实际上一行三会对银行、券商、基金子公司、信托的合作监管精神并无二致。

1月11日,一位信托公司的人士告诉记者,“投向来说信托做非标产品多些,监管这次目的不是阻止去投非标产品,而是要查资金来源,监管意思是,只要是源头的钱,你给我说清楚了,投向也说清楚了,中间的环节你不要给我瞎绕,不允许多层嵌套,只要资金端合规,不是通过嵌套的,而是通过一层的方式——要么通过信托,要么通过资管,你投标准化产品或非标准化产品都可以。”

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表示,以往借道券商、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的银行理财池的资金,同样不允许借道信托,同时监管还要求穿透识别资金来源。

1月11日,亦有券商业内受访人士表示:“券商一对多的集合资管计划走不通信托通道了。现在审查很严格,信托通道超过杠杆比例的,在券商开不了证券账户,现在券商要向上穿透审核。”

信托贷款暴增,开始于2016年,四个季度的信托贷款新增分别高达1592亿元、1199亿元、2003亿元、3798亿元。而在2015年,信托贷款季度新增仅有百亿元,甚至出现负增长。2017年信托贷款继续猛增,前三季度信托贷款新增分别高达7350亿元、5766亿元、4743亿元。截至2017年11月末,信托贷款总规模8.31万亿元,同比增长35.10%。

有资管人士表示,2016年以来,银行资产多通过表外信托贷款、委贷、明股实债等路径实现“出表”。

信托贷款流向缺乏细分数据。根据信托业协会数据,2016年下半年以来,流向基础产业、工商企业的资金稳定增长,房地产信托融资也上涨,2017年二季度流向房地产业信托资金占比9.02%,为两年来新高。

实际上,在2017年以来表外回流表内的大趋势下,信贷融资规模和占比有所提高,委托贷款、票据融资由于监管收紧均出现回落,信托贷款倒逼之下反而增长,也支撑了表外融资规模。

对于“集合类资管+信托贷款”模式终结,有银行资管人士表示,一些依赖信托贷款对接各种理财资金的“玩法”,难以持续。

事实上,受到影响的还包括私募基金。

一家私募基金人士林静表示:“吸收银行资金的私募基金在2017年有很多投地产以及其他类别非上市公司。比如,地产公司被严格控制发债以及其他融资渠道,故而只能借信托通道,走私募结构化产品。”

林静介绍,“这种现象在过去几年很普遍,且每次监管加强,行业都能有新的产品变通方式来规避。当下,存量产品极多。这个也是业内的‘金融创新’。”

“相关规定出台后,限制杠杆过快增加。对当下极其多以优先劣后结构的产品有直接打破刚性兑付的风险,使得劣后,甚至优先资金方亏损。”林静说,“而如果是以债权方式发基金产品放款给企业,尤其是非上市公司,那有可能企业没法还款,直接走破产流程,从而打破刚性兑付。近期就有一只超10亿规模的私募产品没办法兑付了,另有一家大型地产公司出现了多次逾期未付。”

14万亿委托贷款变局

“去杠杆”之下,委托贷款2017年以来已经大幅度少增。

根据统计,截至2017年11月末,委托贷款规模总计13.91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8%。2015年以来,委托贷款增长较快。其中,委托贷款2016年新增高达2.19万亿元,远超2015年的1.59万亿元。但从2017年4月开始,委托贷款新增出现月度萎缩。2017年1-11月,委托贷款新增仅有7168亿元,占新增社融规模的3.92%,远低于2016年的12.67%。其中一季度新增6347亿元,二季度委托贷款萎缩358亿元。

委托贷款,主要利用商业银行的放贷资质,银行作为受托人,将委托人资金代为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由于银行不承担风险,属于银行表外业务。

由于银行信贷存在规模和投向监管,部分银行选择与信托、基金子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合作,将资金投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资管产品,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投向银行指定的借款人,有的银行也嵌套同业通道,以减少拨备或降低风险加权资产权重。

对于资管计划的委托贷款,1月9日,一家大型券商的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之前确实普遍,都在做,之后已经管住了,起码我们不做了,也没有人来询价。”

不过,并非所有的券商和基金子公司都管住了自己。一家地方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张一鸣(化名)告诉记者:“2015年、2016年券商和基金子公司仍在做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贷款,有一定存量的,也有增量,但在2017年收敛了一下,不过2015年、2016年他们还在做委托贷款,只是增量较2015年之前少了很多。”

通过资管计划投向委托贷款,并无详细数据公布,外界很难窥其全貌。反向来看,多个通道类大幅度萎缩。

根据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披露的初步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年末,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子公司、券商、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53.6万亿元,增速从2016年的35.58%下降至3.49%。其中,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私募规模全线萎缩。如,截至2017年末,券商资管规模16.8万亿元,下降4.44%;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专户规模为13.9万亿元,下降17.61%。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