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阜阳市:8月10日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来源:金融界 2020-08-04 17:48: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8月3日,安徽省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落实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通知指出,根据省住建厅在2020年7月28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没有贯彻执行到位的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整改到位。

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结合阜阳市实际,阜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以上调整的政策自2020年8月10日起正式施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