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 滚动资讯 - 正文

代销与自发理财不得混淆销售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陈洋 2016-05-21 09:43:0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银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明确提出商业银行不得将代销产品与存款或其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混淆销售。《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开展代销业务应当遵守依法合规、符合代销有关金融产品资质要求、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在代销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建立风险隔离制度等四项原则。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不得代销该范围以外的机构发行的产品,政府债券、实物贵金属和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商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自6月1日起,不再受理新的个人账户综合理财业务。工行的个人账户综合理财业务并不是大家所认为的普通理财业务。所谓的个人账户综合理财业务原名叫作“存贷通”业务,是专门针对在工行有个人贷款并且同时有个人存款的客户设计的一种业务,即如果一位客户在工行同时有个人贷款和个人存款,通过签订存贷通协议定期汇集存款资金用来理财,银行会给贷款人一个比挂牌利率更高的活期存款利率,来抵扣一部分贷款利息。

任何理财产品都存在风险,且收益率越高相应的风险越大,投资者应持谨慎态度。票据理财相对于其他理财产品来说较为安全,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理财,因其到期银行无条件兑付的特点,资产的信用风险与银行等同。任何理财产品的安全性,都基于构成该产品的底层资产本身的安全性,其次才是产品内部交易结构所可能引发的交易风险,再次是交易过程中管理不严格可能产生的操作风险,最后是管理产品人员的道德风险等。

据金融界金融产品研究中心统计,本周银行理财产品周均预期年化收益率继续下行,跌至3.92%,创新低。7天以内的理财产品共有23款,周均预期年化收益率达到3.31%;8天至14天期限的理财产品共有16款,周均预期年化收益率达3.69%,环比增加0.4%;15天至1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发行10款,周均预期年化收益率达3.2%,环比降低0.69%;1个月至3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共有573款,周均预期年化收益率达3.86%,环比降低0.02%;3个月至6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共发行436款,周均预期年化收益率达3.94%,环比降低0.03%;6个月及以上期限的理财产品共发行406款,其中6个月至12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共有257款,周均预期年化收益率达3.95%,环比降低0.03%,12个月及以上期限的理财产品共有149款,周均收益率达3.89%,环比降低0.06%。由此可见,各期限的理财产品周均预期年化收益率均低于4%,对比上周,除8天至14天期限的周均预期年化收益有所提高外,其他期限产品周均收益率都有所下降。

从发行银行类型来看,各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的理财产品多来自股份制银行。从收益类型来看,高预期年化收益类型均属于非保本浮动型。从具体各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产品来看,兴业银行的一款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以3.9%的预期收益率夺得7天以内期限第一的位置,交通银行的一款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以10%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居6个月至12个月期限产品收益率首位。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