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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冀金罚决字〔2025〕31号,〔2026〕4-5号、18-21号、36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冀金罚决字〔2025〕31号,〔2026〕4-5号、18-21号、36号)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罚款30万元。

对孙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房昆仑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河北金融监管局

2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中心支公司

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中心支公司罚款60万元。

对王贵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冯艳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对金鹏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对苏江申、武国霞给予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河北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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