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 | 沪金罚决字〔2026〕195号 | 债券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对同业业务未严格进行授信管理、交易账簿和银行账簿划分不准确、债券投资经营独立性不足、托管产品净值核算不准确 | 罚款160万元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2 | 郭强(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外币及信用投资室高级专家、产品经理、总经理) | 沪金罚决字〔2026〕196号 | 债券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3 | 孙增产(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 | 沪金罚决字〔2026〕198号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意健险业务核保管理不严 | 警告并罚款10万元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4 | 魏江燕(时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营业部公司客户经理) | 沪金罚决字〔2026〕199号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5 | 华帅(时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 | 沪金罚决字〔2026〕200号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