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 对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罚款35万元;对吴锴辉警告并罚款7万元。 | 浙江金融监管局 |
2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 | 对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警告并罚款41万元;对邢来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陈虎警告并罚款0.8万元。 | 浙江金融监管局 |
3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 | 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罚款90万元;对叶胜警告并罚款15万元。 | 浙江金融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