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景德镇监管分局关于黎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景德镇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景德镇监管分局关于黎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景德镇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景金监复〔2026〕27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
你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黎明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赣农发银任〔2026〕1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黎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景德镇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提高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上述高管任职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职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景德镇监管分局
2026-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