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
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罚款48万元。
对杨杰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苏静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胡娟娟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李敏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马志平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熊婷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李志杰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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