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22号 | 贷款管理不到位 | 罚款3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2 | 刘礼友(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副行长)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23号 | 贷款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3 | 曾玉成(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巩支行行长)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24号 | 贷款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4 | 陈燕霓[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穗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25号 | 贷款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5 | 谭利峰[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平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26号 | 贷款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