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分支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贷款管理不到位
对乐山农商银行总行罚款20万元,对峨眉山支行罚款90万元,对五通桥区支行罚款20万元,对沐川支行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86.75万元,对犍为支行罚款30万元;对田刚、王娟、阳荣波、陈颖、陈颖、童丽娟、陈彤警告并罚款共计45万元,对舒展给予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