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未按要求及时申请审批股东资格;下达时点性规模考评任务;项目资本金审查不到位 | 对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5万元。 对雍德军、徐方玉警告并罚款共计18万元。 |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 |
2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 | 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罚款80万元。 对张宁警告并罚款13万元。 |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 |
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直属营销服务部及相关责任人员 | 内部管理不到位 | 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直属营销服务部警告并罚款1万元。 对张东润警告并罚款1万元。 |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 |
4 | 杨勇 | 销售误导;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对杨勇警告并罚款2万元。 |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