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东金罚决字〔2026〕2号 | 安责险业务不合规 |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对柳新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对张建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 海东金融监管分局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东金罚决字〔2026〕3号 | 未按规定报告迁址 |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罚款200,000元;对楚君、吴瑛、姜苗给予警告 | |
3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东金罚决字〔2026〕4号 |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000元;对卢永德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