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相关贷款业务管理不审慎
对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80万元。
对丁惠华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对顾敏警告并罚款8万元。
资阳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