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27日,苏州金融监管分局核准程迅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副行长、风险监控官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程迅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风险监控官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州金复〔2026〕137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关于核准程迅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发〔2026〕36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程迅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副行长、风险监控官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2026-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