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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授信业务“三查”严重不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5万元;对黄益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授信业务“三查”严重不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5万元;对陈津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授信业务“三查”严重不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45万元;对胡国勇、胡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李甫瑞、王施益、厉晓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授信业务“三查”严重不审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罚款35万元;对黄益瑾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授信业务“三查”严重不审慎。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罚款35万元;对陈津愉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授信业务“三查”严重不审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罚款45万元;对胡国勇、胡宏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李甫瑞、王施益、厉晓豪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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