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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市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向资本金未到位的项目发放贷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5万元,对刘少丰、张胜、简涵给予警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市庐峰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0万元,对李荣给予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向资本金未到位的项目发放贷款

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市分行罚款35万元,对刘少丰、张胜、简涵给予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

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市庐峰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

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市庐峰支行罚款30万元,对李荣给予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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