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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监管局对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10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对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罚款合计70万元;对冯海、吴雾给予警告。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虚列费用、理赔内控管理不到位,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金31万元;对王超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责任人崔克勤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北京金融监管局对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及相关责任人

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

对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罚款合计70万元

对冯海吴霁给予警告

北京金融监管局

2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虚列费用、理赔内控管理不到位

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1万元;

对王超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对责任人崔克勤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北京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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