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 监管动态 - 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億州监管分局对原億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僧州支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億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原億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僧州支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案防工作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90万元;对钟捷锦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符振球、江天伦、蒲德荣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億州监管分局对原億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僧州支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原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案防工作不到位

对原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罚款90万元;对钟捷锦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符振球、江天伦、蒲德荣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儋州监管分局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