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港监管分局核准黄鸿元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港监管分局关于黄鸿元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贵金复〔2026〕21号
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黄鸿元同志拟任理事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桂平农信联报〔2026〕6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黄鸿元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联社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联社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港监管分局
2026-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