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株洲监管分局核准吕强渤海银行株洲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株洲监管分局关于吕强渤海银行株洲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株金复〔2026〕19号
渤海银行长沙分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关于对吕强同志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渤银湘报〔2026〕2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吕强渤海银行株洲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株洲监管分局
2026-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