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对朱洪海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2年;对辛云华、王晓昕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 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 对朱洪海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2年。 对辛云华、王晓昕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