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永盛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大金罚决字〔2026〕19号 | 未实行单独核算,未制作单独的会计凭证,未建立大连分公司专门使用的财务账册、账单;未建立单独银行账户收取公估费;业务台账记录不完整;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职场内未悬挂保险公估备案表。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合计两万九千元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 | |
2 | 张宠(时任永盛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实际负责人) | 大金罚决字〔2026〕20号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合计两万九千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