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1日,汕头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胡锡儒等6人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汕头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胡锡儒等6人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汕金复〔2026〕9号
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胡锡儒等6名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潮农商银报〔2025〕138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胡锡儒、江治文、施文峰、苏士成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李晚霞、李毅锋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头监管分局
汕头金融监管分局
2026-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