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核准曹沛然中国工商银行宿州分行副行长。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关于曹沛然任职资格的批复
宿金复〔2026〕18号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
你行上报的《关于曹沛然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工银皖报〔2026〕1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曹沛然中国工商银行宿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2026-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