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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融监管局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2月06日,湖北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相关负责人刘天伦、刘文瑶、张蓓、张文涛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不尽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不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对机构罚款175万元。对刘天伦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刘文瑶、张蓓、张文涛警告。原保险理人宋扬、桑琪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对宋扬、桑琪分别禁止进入保险业3年。

湖北金融监管局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不尽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不审慎

对机构罚款175万元。对刘天伦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刘文瑶、张蓓、张文涛警告。

湖北金融监管局

2

原保险理人宋扬、桑琪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对宋扬、桑琪分别禁止进入保险业3年。

湖北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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