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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2月04日,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对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合理分担企业抵押物财产险保费;贷款管理不审慎等。作出罚款190万元;对俞海锋、陈道云警告。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作出罚款70万元;对赵雪红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管喆桦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不审慎。作出罚款30万元;对潘宇警告。

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合理分担企业抵押物财产险保费;贷款管理不审慎等。

对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90万元;对俞海锋、陈道云警告。

台州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

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罚款70万元;对赵雪红警告并罚款7万元,管喆桦警告并罚款7万元。

台州金融监管分局

3

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信贷管理不审慎

对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潘宇警告。

台州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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