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核准李传龙虞城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传龙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金复〔2026〕3号
虞城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虞城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传龙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虞通村银报〔2025〕19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传龙虞城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李传龙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
2026-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