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30日,广西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人员贷款“三查”不尽职;虚增存贷款;违规收费;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作出对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85万元;对姚锐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及分支机构贷款“三查”不尽职;销售误导。作出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及分支机构罚款合计50万元;对韦飞警告;对曾余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李凤丽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尽职;系统安全管控不尽职;以贷转存;票据保证审查不尽职;虚增存贷款;存款考核指标设立违反监管规定。作出对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罚款合计205万元;分别对吴锡汉、韦维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三查”不尽职;虚增存贷款:违规收费;违规处置不良资产 | 对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85万元;对姚锐警告 | 广西金融监管局 |
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三查”不尽职;销售误导 | 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及分支机构罚款合计50万元;对韦飞警告;对曾余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李凤丽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 广西金融监管局 |
3 |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尽职;系统安全管控不尽职;以贷转存;票据保证金审查不尽职;虚增存贷款;存款考核指标设立违反监管规定 | 对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罚款合计205万元;分别对吴锡汉、韦维警告 | 广西金融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