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3日,遵义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苟杨波(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李瑶(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梁衡(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遵金罚决字〔2026〕7号 | 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罚款30万元 | 遵义金融监管分局 |
2 | 苟杨波(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 | 遵金罚决字〔2026〕8号 | 警告 | ||
3 | 李瑶(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 | 遵金罚决字〔2026〕9号 | 警告 | ||
4 | 梁衡(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 | 遵金罚决字〔2026〕10号 | 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