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1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对公贷款管理不审慎等。作出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罚款880万元;对徐杨、钱子昂、沈潜威、郑和兵、鲍莹、林望、吴瑶、高原、许玲、童中宁、曹水洪、章俊、王东慧、徐明焱、吴早生、郑闻凯、朱军、陈方明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等。作出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罚款475万元;对冯翡艳、张旭霞、赵海波、郑鹏、夏胜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对公贷款管理不审慎等。 |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罚款880万元;对徐杨、钱子昂、沈潜威、郑和兵、鲍莹、林望、吴瑶、高原、许玲、童中宁、曹水洪、章俊、王东慧、徐明焱、吴早生、郑闻凯、朱军、陈方明警告。 | 浙江金融监管局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等。 |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罚款475万元;对冯翡艳、张旭霞、赵海波、郑鹏、夏胜警告。 | 浙江金融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