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9日,盐城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未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作出罚款35万元。彭树宏(时任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副行长)未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作出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 | 盐金罚决字〔2025〕54号 | 未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 | 罚款35万元 | 盐城金融监管分局 |
2 | 彭树宏(时任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副行长) | 盐金罚决字〔2025〕55号 | 警告 | 盐城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