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对武峰、许国宁、毛立强警告并罚款合计17万元。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分类不真实;贷后管理不尽职,对郭辉、高雷警告并罚款合计5万元。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对岳斌、王功臣警告并罚款合计3.4万元。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尽职,罚款40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 | 对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5万元。 对武峰、许国宁、毛立强警告并罚款合计17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
2 | 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分类不真实;贷后管理不尽职 | 对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 对郭辉、高雷警告并罚款合计5万元。 | |
3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 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罚款17万元。 对岳斌、王功臣警告并罚款合计3.4万元。 | |
4 | 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贷后管理不尽职 | 对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