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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对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1月0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对武峰、许国宁、毛立强警告并罚款合计17万元。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分类不真实;贷后管理不尽职,对郭辉、高雷警告并罚款合计5万元。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对岳斌、王功臣警告并罚款合计3.4万元。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尽职,罚款4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对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

对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5万元。

对武峰、许国宁、毛立强警告并罚款合计17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2

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分类不真实;贷后管理不尽职

对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

对郭辉、高雷警告并罚款合计5万元。

3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罚款17万元。

对岳斌、王功臣警告并罚款合计3.4万元。

4

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贷后管理不尽职

对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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