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谭欣(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 江津金管罚决字〔2026〕1号 | 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 | 罚款3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 |
2 | 谭欣(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 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 | 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