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6日,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数据质量管理薄弱、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增加借款人成本,作出罚款4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朱雀路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数据质量管理薄弱、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增加借款人成本,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锦业三路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数据质量管理薄弱、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增加借款人成本,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杨恺给予警告。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 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1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西安朱雀路支行、西安锦业三路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数据质量管理薄弱、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增加借款人成本 | 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罚款41万元,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朱雀路支行罚款35万元,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锦业三路支行罚款30万元。 对杨恺给予警告。 | 陕西金融 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