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6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0万元。郑永(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冀金罚决字〔2025〕24号 | 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 | 罚款30万元 | 河北金融监管局 |
2 | 郑永(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总监) | 对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 | 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