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5日,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高晓静(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副行长)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作出警告并处罚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 苏州金罚决字〔2025〕32号 | 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 | 罚款35万元 |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
2 | 高晓静(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副行长) | 苏州金罚决字〔2025〕33号 | 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