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作出警告,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郝晓苑(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作出警告,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作出决定时间 |
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 | 吕金管罚决字〔2025〕21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罚款4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 | 2025年12月29日 |
2 | 郝晓苑(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 | 警告,罚款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