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李水青(时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副行长)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承接本行不良贷款,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承接本行不良贷款,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李水青(时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副行长) | 鲁金罚决字〔2025〕158号 | 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承接本行不良贷款 | 罚款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
2 |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 | 鲁金罚决字〔2025〕159号 | 罚款3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