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漯河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银行业协会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收取财务顾问费、项目贷款未约定项目收入账户导致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未真实准确反映信贷资产风险水平,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漯金监罚决字〔2025〕12-13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 漯金罚决字〔2025〕12号 | 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收取财务顾问费、项目贷款未约定项目收入账户导致贷后管理不到位 | 罚款70万元 | 漯河金融监管分局 |
2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 漯金罚决字〔2025〕13号 | 未真实准确反映信贷资产风险水平 | 罚款30万元 | 漯河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