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福建宁德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小额贷款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对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125万元罚款,对许乃宾给予警告。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合计处以12万元罚款,对郑鸿雁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对高水仙给予警告并处以0.5万元罚款。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小额贷款管理不到位 | 对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125万元罚款,对许乃宾给予警告。 | 宁德金融监管分局 |
2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宁德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 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宁德中心支公司合计处以12万元罚款,对郑鸿雁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对高水仙给予警告并处以0.5万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