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福建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未尽职调查核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相关审核保证金来源;收取贷款意向书手续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合计处以55万元罚款,对黄薇给予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 未尽职调查核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审核保证金来源;收取贷款意向书手续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 | 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合计处以55万元罚款,对黄薇给予警告 | 福建金融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