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封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银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高林(时任中国银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普惠金融部客户经理)贷款调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银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京桥支行王新鑫(时任中国银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京桥支行客户经理)贷款调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汴金监罚决字〔2025〕15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 | 汴金罚决字〔2025〕15号 | 贷款调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 罚款39万元 | 开封金融监管分局 |
2 | 高林(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普惠金融部客户经理) | 警告 | |||
3 | 王新鑫(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京桥支行客户经理 ) | 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