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宝鸡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违规办理借新还旧贷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0万元。郑飞(时任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门支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违规办理借新还旧贷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胡海涛(时任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门支行客户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违规办理借新还旧贷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
|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宝金罚决字〔2025〕11号 | 违规办理借新还旧贷款 | 罚款30万元 | 宝鸡金融监管分局 |
| 2 | 郑飞(时任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门支行行长) | 宝金罚决字〔2025〕11号 | 警告 | 宝鸡金融监管分局 | |
| 3 | 胡海涛(时任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门支行客户经理) | 宝金罚决字〔2025〕11号 | 警告 | 宝鸡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