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阳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0万元。王中文(时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邓州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霍振峰(时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毛宇(时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副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农险业务档案不真实;财务数据不真实;保险许可证管理不到位;印章管理不规范;出单工号管理不规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3万元。周俊瑞(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农险业务档案不真实、财务数据不真实行为负管理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高武平(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党支部书记)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农险业务档案不真实、财务数据不真实行为负管理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宛金罚决字〔2025〕72-78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 宛金罚决字〔2025〕72号 | 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生 | 罚款30万元 | 南阳金融监管分局 |
2 | 王中文(时任中原银行南阳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邓州支行行长) | 宛金罚决字〔2025〕73号 |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
3 | 霍振峰(时任中原银行南阳分行行长) | 宛金罚决字〔2025〕74号 | 警告 | ||
4 | 毛宇(时任中原银行南阳分行副行长) | 宛金罚决字〔2025〕75号 | 警告 | ||
5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 | 宛金罚决字〔2025〕76号 | 农险业务档案不真实;财务数据不真实;保险许可证管理不到位;印章管理不规范;出单工号管理不规范 | 罚款33万元 | |
6 | 周俊瑞(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宛金罚决字〔2025〕77号 | 对永安财险南阳中支农险业务档案不真实、财务数据不真实行为负管理责任 | 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 |
7 | 高武平(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党支部书记) | 宛金罚决字〔2025〕78号 | 对永安财险南阳中支农险业务档案不真实、财务数据不真实行为负管理责任 | 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