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09日,楚雄金融监管分局核准罗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副行长。
公告内容如下:
楚雄金融监管分局关于罗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楚金复〔2025〕77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建行楚雄州分行副行长罗宏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建云报〔2025〕14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罗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
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
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
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楚雄金融监管分局
2025-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