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核准陈小燕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关于陈小燕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宜金监复〔2025〕44号
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陈小燕董事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江农商行〔2025〕63号)收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行政许可规章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小燕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
2025-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