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埔桥支行贷款调查不审慎,对潘雯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王亚伟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吴长奎警告并罚款8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
贷款调查不审慎
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45万元。
对潘雯警、王亚伟、吴长奎警告并罚款合计2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